邢英今年已经60多岁了,邢英和周文是一对再婚夫妻。1988年,她经人介绍和周文相识,两人于当年年底结了婚。婚前,周文已有两儿两女,邢英则有一个女儿,两人婚后没有共同生育子女。周文在市区有一栋楼房,共有16间,为了避免在他去世之后亲属因这栋楼房发生纠纷,2005年,周文立下了一份遗嘱,并在许昌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。公证书内容显示,邢英可分得该楼房中的4间。2011年,周文因病去世。邢英要求按照周文留下的遗嘱对房产进行分割,她的两个继子则表示,遗嘱中所写的“周文”两个字并非他们的父亲亲手签下的,遗嘱的真实性值得怀疑,但两人提供不出相应的证据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周文生前在许昌市公证处立公证遗嘱一份,并在遗嘱上签字盖章,故该公证遗嘱应为有效遗嘱。邢英的诉讼请求,法院予以支持。据此,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(来源:中法网学校)